水激石則鳴,人激志則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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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二(14日),本文作者在本報時事評論版 “維港鐘鳴”專欄,刊登政論文章:《 澳門立法會成功選舉給香港的啓示 》,引發廣泛關注。上周五(17號),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公眾號“港澳平”發表重要文章:《選好立法會 再上新台階》,文章用黑體字特別闡明一句話:“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守正創新、齊心協力,定能把這次選舉辦得更成功、更圓滿,選出歷史上最高水平的一屆立法會。”
“歷史上最高水平的一屆立法會”,這是中央對此次立法會選舉的希望,也是香港做好選舉工作的目標。
本周五(24日),香港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提名啓動。自最近一個多星期開始,隨著一批資深議員宣佈“棄選”,為新人留下了更多參選機會,點燃了許多人參選議員的熱情,不少人摩拳擦掌,躍躍欲試。這是一件好事,有利於比政綱、比能力、比形象,多中選優,優中選精,給選民提供了更大的選擇空間。
最新“棄選”的2位資深議員是75歲的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和70歲的建測規園界謝偉銓,他們昨日(20日)中午和下午分別宣布不尋求連任,田北辰稱“會換個方式貢獻香港”,謝偉銓稱“家庭最近有變化”。
隨著提名日子的臨近,手中握有“提名票”的選委會成員,開始忙碌起來,不斷有參選人用各種方法請求提名。
參選人精神抖擻、意氣風發,准備參選值得贊賞,但參選人應認清兩點:其一,中央希望第八屆立法會是“回歸以來最高水平的立法會”,對議員的要求更高,自己能不能勝任?其二,第八屆本立法會選舉,將是回歸以來最高質量的選舉,自己是否有足夠把握勝出?
昨日(20日),本報時事評論版刊發余錦賢的《政二代資源豐厚,“抬轎”不如“上轎”》一文,筆者認同其觀點。本次選舉並無所謂的“祝福名單”和“特殊待遇”,報名參選的人士應好好掂量一下是否符合“高水平”的要求和標準。
2022年1月5日,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、中央港澳辦主任、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深圳會見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11位議員時向每人贈送四本書,分別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法律匯編》、《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法律文件》以及《“一國兩制”下香港的民主發展》白皮書。同時,夏寶龍提出五點希望,包括希望議員做立場堅定的愛國者、行政主導體制的維護者、真正的民意代言人、高質素的管治者,以及立法會新風貌的開創者。
夏主任贈書和講話,清晰地傳達了中央對香港立法會議員的要求。不妨回顧分析一下夏主任的“五點希望”:“堅定的愛國者”是人人都須堅守的底線,“立法會新風貌的開創者”主要是針對第七屆立法會而言。因此,對於第八屆立法會議員來說,重點比拼的是“行政主導體制的維護者”、“真正的民意代言人”、“高質素的管治者”這三條。今天,中央提出的歷史上“最高水平”,參選人主要在這三條上一比高下、比試優劣。
行政主導體制的維護者
“行政主導”並非新概念,基本法確立了“三權分置,行政主導,司法獨立,行政長官代表特區向中央負總責”的政治制度。立法會議員必須按照基本法的要求履行職責,因此,要作行政主導的維護者。參選人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加深對“行政主導”的認知:
其一,“行政主導”是地方治理的鮮明特徵。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,香港治理屬於地方治理;香港的行政、立法、司法機關並非西方國家的“三權鼎立”,而是“三權分置”。因為,在香港的“三權”之上,還有中央的全面管治權。綜觀世界各國,主權國家的地方治理都突出了“行政主導”,香港雖然實行“一國兩制”,但並未因此淡化“行政主導”,這一點,可以從基本法涉及行政長官、行政機關的條文中清晰地看出。準備參選的人士,不妨重溫一下基本法,切忌“職責不清決心大,目標不明熱情高”。
其二,“行政主導”可有效提升管治效能。四年來,香港落實“行政主導”體制大有起色,促進了香港治理能力和水平躍上新高度,不少多年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,破題開局,逐步解決。比如,到今年第二季,一般申請者的公屋綜合輪候時間降至5.1年的低位,比今屆特區政府上任前的最高6.1年,縮短了整整一年。以“簡樸房”代替“劏房”、並逐步取締“劏房”也按計劃推進,香港的住房難題將逐步改善。把“行政主導”落到實處,並非政府“爭權”,而是壓實了政府責任,增強了政府團隊幹事的主動性、積極性、創造性。
其三,維護“行政主導”並非“只配合,不監督”。過往,一些人對“監督”的理解是片面的,認為“對抗”才是監督,甚至有“攬炒派”議員把辱罵政府官員、向政府官員“掟樽”、揮拳咆哮才認為是監督,這些下三濫的做派,早已喪失了作為議員的基本素養。監督,從出發點來看,應該是善意的;從表現形式來看,應該是理性的;從目的來看,應是為民謀福的。第七屆立法會對政府提交的議案也並非“一路放行”,有的經過多次修改後獲得通過,有的經過激烈辯論後最終否決。
真正的民意代言人
夏寶龍主任強調“真正的民意代言人”是有的放矢。由於“民意”這個概念比較寬泛,過往經常被濫用。有的將自己政黨的意見戴上民意的“帽子”,模糊公眾;有的看到“局部民意”而忽視“主流民意”,“只見樹木,不見森林”;有的惡意扭曲民意,刻意製造對立和衝突。
其實,當“真正的民意代言人”並不容易。在筆者看來,需要在以下三個方面出類拔萃、觸類旁通:
其一 ,大局觀。立法會議員雖然來自不同黨派、界別、行業和地區,但不能僅僅維護本黨派、本界別、本行業、本地區的利益,而要釐清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之間的關係,認清共情、共振、共贏的結合點,從而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。這就要求議員視野開闊、認知維度較高、心胸坦蕩。有大局觀的議員,才有可能成為真民意的代言人。
其二,“下深水”。哪些是真正的民意?需要“下深水”調研,如果浮在面上,凡事“蜻蜓點水”,“點到為止”,必定“只知其然,不知其所以然”,收集的民意也是不全面、不系統的,看上去似乎“局部真實”,實際上有可能“整體失真”,提出的建議也是膚淺的。真正的民意代言人,總是把自己當成市民的一員,設身處地為市民著想,在眾多民意中梳理出最有價值的民意,在立法會上為民代言。
其三,有眼光。夏寶龍主任多次指出,立法會議員是香港建制構架的建設者,不是破壞者。這一定位意味著,議員在審議議案時,不能只說“不行”,還要說“怎樣才行?”,要提出建設性意見。因此,議員必須有眼光,能夠洞察事物的肌理,釐清內在邏輯,提出有遠見的意見和建議,善於為市民謀劃長遠福祉和長久福澤。
高質素的管治者
立法會議員是香港管治團隊的一員。香港是高度文明的社會,立法會議員理應是高素質的管治者。
何謂“高素質”?“港澳平”上周五(17日)的文章指出:“這次選舉一定能夠選出愛國愛港立場更加堅定、為港為民服務更加熱誠的立法會議員,選出更加勤勉努力工作、更加善於履職盡責的立法會議員,選出更加年輕專業、更具創新創造活力的立法會議員,選出更加清正廉潔、更有良好操守形象的立法會議員。這是最真實管用有效的民主,將為特區實現良政善治提供更有力保障。”
以上表述為高水平、高素質議員精准畫像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用了“更加”一詞。這意味著,與第七屆立法會議員相比,第八屆立法會議員在以上方面必須做得更好。筆者不妨做如下解讀:
過往,議員必須堅守愛國愛港底線;現在,還要“更加堅定”,即便是成功當選就任,今後在履職過程中有絲毫搖擺、細微動搖也不行。
過往,議員能夠做到為港為民服務即可;現在,還要“更加熱誠”,不能滿足於“被動服務”,而要主動服務、前瞻服務、貼心服務。
過往,議員能夠履職盡責即可;現在,還要“善於履職盡責”,就是要兢兢業業、勤勤懇懇,腳踏實地、毫不懈怠。
過往,議員能夠按部就班即可;現在,還要“更具創新創造活力”,就是要能夠以改革創新思維,匠心獨用,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。
過往,議員公眾形象不出重大差錯就行;現在,還要“更好”,就是需要堂堂正正、光明磊落,能夠仰不愧天、直道而行。
對照這個畫像,奉勸那些對立法會職責認識不清的人、經常缺席立法會會議的人、常年提不出意見和建議的人、一年到頭“零發言”的人、由於不當言行經常被公眾質疑和詬病的人、利用議會平台謀取私利的人,還是三思而行、或者“另謀高就”吧!
香港的治理水平不斷提高,這是“一國兩制”實踐的必然要求;立法會一屆更比一屆水平高,這是大勢所趨。因此,有意報名參選的人士,需要認真地推敲一下“高水平立法會”和“高水平議員”這兩個詞組的透徹內涵和厚重意藴,度德量力做出選擇。
(本文作者爲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,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,暨南大學“一國兩制”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、客座教授屠海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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